诉讼时效:打官司一定要及时
2012-09-04 09:10:38
一、民事诉讼
1、民事诉讼有无时效规定?
法律对当事人起诉是有时效规定的,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不行使权利的,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。如果权利人坚持诉讼,经查明,没有法定事由的,人民法院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
2、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到人民法院起诉?
一般来讲,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,即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内起诉,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。超过2年的,人民法院不予保护。
3、哪些民事诉讼需要在1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?
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,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,延付或拒付租金的,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,权利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起诉。超过1年的,人民法院不予保护。
4、如果权利人不知道权利被侵害的,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?
权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,可以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内起诉。超过20年的,人民法院不予保护。
5、如果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,权利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怎么办?
在法律规定的有效起诉时间的最后6个月,如果发生不能预见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,如地震、山洪等自然灾害,或者其他客观障碍的,诉讼时效中止。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,继续计算剩余的有效期间。权利人应当在剩余的有效期间内起诉。
6、哪些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重新计算?
权利人提起诉讼;向义务人或其保证人、代理人、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;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其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;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;则诉讼时效中断。从中断之日起,诉讼时效的期间重新计算,之前的时间不在计算之内。
二、行政诉讼
1、一般应在多长时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?
一般来讲,当事人应当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到人民法院起诉。
2、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时,一般应在多长时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?
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,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,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;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保护其人身权、财产权的,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的,当事人可以起诉的期间不受60日的限制。
3、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,没有制作或送达法律文书的怎么办?
对于上述情形,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,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。
4、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,未告知当事人享有起诉权利或者起诉期限的,怎么办?
一般来讲,当事人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诉讼权利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;如果不知道的,则可以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5、当事人一直不知道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,一般多长时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?
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,如果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起诉的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;对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,如果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起诉的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。
6、如果发生地震等情形,当事人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到人民法院起诉,怎么办?
如果发生不能预见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,如地震、山洪等,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,当事人可以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向人民法院延长期限,是否准许,由人民法院决定。